惠州日報訊 (記者袁暢)2月2日上午,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貽偉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聽取我市2020年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我市貫徹落實意見。
會議指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事關大局,責任重大。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重要論述精神,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壓實工作責任,為我市建設更加幸福國內一流城市營造安全穩定的良好環境。
日前,最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發布,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對企業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修正案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例如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等情形的。新增此款是我國刑法第一次對未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但有現實危險的違法行為提出追究刑事責任。
會議強調,全市生產經營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旦觸碰法律紅線,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刑法的社會知曉度,引導廣大企業自覺遵法守法。
連月來我市持續干燥少雨,特別是野外火源管控難度大、任務重,極易引發山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會議強調,要扎實做好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重點要加強對春節期間返鄉人員進山祭祀掃墓、燃放煙花爆竹等火源管控,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把野外火源管控作為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牛鼻子”來抓,重在打早打小,嚴防火災發生。要嚴格執行《禁火令》,依法嚴厲打擊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加大防火滅火政策宣傳力度,嚴控森林火災隱患,真正把森林防火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會議強調,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重點、分類分級,扎實做好宗教旅游場所等疫情防控,倡導非必要不外出、一律嚴控聚集性活動,合理有序引導群眾在惠過年,確保廣大市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