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銀行取消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信用卡交易積分

        信用卡積分是銀行為用戶提供的主要刷卡福利之一。在新一年開始之際,多家銀行調整信用卡積分權益,延續去年積分獲取政策,繼續擴大線上消費的積分途徑。同時,也宣布不再為部分線下商戶或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交易累計積分。

        “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交易,不再累計積分,以商戶編號前三位代碼進行識別。不累計積分的支付機構將不定期更新,以我行信用卡官網公示的最新版本為準。”近日,郵儲銀行發布公告,宣布自2021年2月1日起,該行信用卡積分規則有了新的變動,將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排除。

        實際上,自2020年以來,就有多家銀行發布了調整信用卡積分規則的公告,包括取消部分第三方機構的交易積分、取消生活繳費類交易的積分獲取、調整航空里程兌換等。

        雖然信用卡積分權益面臨縮水,但去年受疫情影響,線上消費增多,線上支付也被納入積分規則中,用戶可以通過線上交易積累更多積分。

        今年,郵儲銀行在公告中宣布不累計積分名單的同時,也宣布自今年1月1日起將線上交易納入積分獲取渠道,通過支付寶、微信(財付通)、京東網銀在線、美團、蘇寧易付寶綁定郵儲信用卡的線上快捷支付消費均可累計信用卡積分。

        除郵儲銀行外,今年還有不少銀行重新發布公告,對于去年線上支付獲取積分的政策進行延續和調整。去年,建設銀行就推出了“龍卡信用卡微信及支付寶消費筆筆有積分”活動,今年,建行依舊延續了這一活動,不過有了部分調整,改成“龍卡信用卡微信消費筆筆有積分”。即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持卡人使用龍卡信用卡通過微信渠道消費,每消費1元可累計1綜合積分,每人每月最高獲贈1萬積分。也就是說,原本通過支付寶和微信消費都有積分,今年只有通過微信消費才有積分。

        無獨有偶,興業銀行也于近日公布了2021年新的積分獲取政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戶持興業信用卡通過微信支付(財付通)消費,每筆都可累計積分,每人每月最高可獲得1萬分。

        新的一年,信用卡用戶在刷卡消費前,不妨多關注一下銀行官網的公告,盡量選擇可累計積分的支付渠道,為自己謀福利。

        惠州日報記者劉乙端

      編輯: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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