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龍門法院“運用村規民約鄉村傳統文化助推訴源治理”獲省法院文化建設特色項目
村規民約成治村法寶
近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省法院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并為獲評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特色項目的10個單位頒發證書。其中,由龍門縣人民法院申報的“運用村規民約鄉村傳統文化助推訴源治理”項目位列其中。
龍門法院新楓橋工作室特聘調解員正在調解糾紛。
近年來,龍門法院堅持文化引領,積極推進村規民約的建立完善和運用使用,讓村規民約成為“好用、管用、實用”的治村“法寶”,以能動司法促進鄉村善治,有效踐行司法為民,是新時代“楓橋經驗”龍門模式訴源治理的成效體現。
推動村規民約在法治框架內不斷完善
近年來,龍門法院主動助力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全力打造“1+11+N”縣鎮村三級普法平臺,依托1個縣級訴調中心、11個鎮街新楓橋工作室、N個新楓橋村級工作點或行業工作室,形成以新楓橋工作室為主體,覆蓋全縣各鎮街的普法治理新模式。通過指導或示范調解、巡回審判、開展法治講座、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把普法工作覆蓋到各鎮街、鄉村、社區,增強村民法治意識,促進法治引領村規民約制定。
“鄉村社會事務錯綜復雜,矛盾糾紛的解決亦受村規民約、風俗習慣等影響,所以我們會從村規民約的司法適用角度進行探索。”龍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龍門法院結合審判實踐反映出的酒駕醉駕、婚姻關系、鄰里關系、侵占農田亂搭亂建等需要重點規范引導群眾遵守的內容,建議納入村規民約。在司法實踐中發現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相沖突時,及時發出司法建議修正村規民約,持續推動村規民約在法治框架內不斷完善。
早在2021年,龍門法院還對龍門縣村規民約的實施情況、村民對爭議處理的態度及法院審判人員村規民約運用情況等進行深入調研,對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進行研究討論,形成調研報告,并通過系列研討,有效推動村規民約與基層法治有機融合,讓村規民約的文化“軟實力”在訴源治理中得到充分發揮。
主導建立11個鎮街新楓橋工作室
為推動村規民約的具體適用,龍門法院探索主導建立11個鎮街新楓橋工作室和多個村級工作點,在群眾“家門口”善用巧用村規民約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
“我們邀請各村熟悉村規民約且德高望重的鄉賢長老擔任工作室(點)調解員。調解員通過參與調解工作,既宣傳推廣村規民約,又能強化村規民約的具體適用。”龍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通過“法官—調解員”的“一對一”輔導,加強個案解紛指導等方式,加強對村調解員的業務指導,提升調解員實質解紛能力。
早前,龍門某村一村民建房沒有走正常的行政審批手續,侵占了相鄰村民的土地,法官指導村調解員運用該村村規民約中“村莊必規、建房必報,不要亂占亂建,風格各異”內容,進行釋法明理,促使雙方達成和解。
通過對村規民約傳統文化的有效利用,龍門法院得以更深入地融入基層社會治理中,社會解紛效能得到極大提升。2023年以來,龍門法院訴前調解結案2474件,調解成功1341件,調解成功率54.20%。以村規民約解紛為亮點的新時代“楓橋經驗”龍門模式獲評2022年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會治理實踐創新十大項目二等獎、2022年度惠州市十大法治事件。
文/圖 惠州日報記者黃宇翔 通訊員黃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