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黃宇翔 通訊員龍門宣)生態環境保護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森林資源作為重要的生態資源是人類生存環境至關重要的生態屏障,未經許可濫伐林木,不僅破壞自然生態環境,還有可能觸犯法律。日前,龍門公安成功破獲一起濫伐林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人。
據悉,2023年8月初,龍門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到龍門縣林業局移送線索稱,龍門縣麻榨鎮寨嚇村到坑村民小組“湖光窩”山有濫伐林木跡象。接報后,森林警察大隊辦案民警立即會同縣林業局開展走訪調查。經辦案民警大量摸排、調查、走訪、取證,成功鎖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吳某某,目前已將吳某某抓獲歸案。
經審訊,2022年2月份期間,龍門縣麻榨鎮村民吳某某向同村村民購買“湖光窩”山上林木,在未辦理采伐證的情況下雇傭工人濫伐購買的林木,被濫伐林木蓄積近80立方米。經查實,吳某某未依法獲得審批,擅自砍伐闊葉林,并且濫伐林木數量已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目前吳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龍門縣公安局提醒廣大群眾,要共同依法保護森林資源,維護良好生態環境,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審批取得《廣東省林木采伐許可證》,并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嚴禁盜伐、濫伐林木,否則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龍門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教導員徐植城表示,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砍伐林木要“先申請,后砍伐”,切勿心存僥幸濫伐林木而觸犯法律。
據悉,龍門縣公安部門將繼續扎實開展“昆侖2023”專項行動,對破壞生態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切實保障轄區生態資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