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創新五環工作法破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難題

      原標題:

      惠陽創新五環工作法破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難題
      村集體“錢袋子”增收2億元

        全區農村集體發現或梳理閑置資源551宗、閑置資產40宗;推動120宗農村產權流轉在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交易;對1368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業務培訓……今年以來,惠陽區通過創新“五環工作法”,破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難題。今年4月至今,通過整改合同、到期交易和盤活資源資產等方式增加集體收入2.1億多元,其中整改問題合同增收9819萬元,盤活資源資產增收4818萬元,守住農村集體的“錢袋子”。

        資產資源編號進行“身份證式”管理

        長期以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一直存在監管機制不健全、監管職責不明確、監管流程不規范等普遍問題。惠陽區聚焦“三資”管理痛點難點,通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構建了區委統一領導,區紀委監委全程跟進監督,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鎮(街)主責推進的工作格局,形成了相對完善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五環工作法”(完善工作機制體制、全面摸查資源資產、深入開展清產核資、推進問題合同整改、強化工作督導審查)。

      整合后的農村產業資源為鄉村振興注入新活力。這是農業蓬勃發展的新圩鎮花果村。

        在實施“五環工作法”過程中,惠陽區注重制度建設,先后制定出臺《惠陽區農村財務現金支出憑單管理辦法》等制度,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各項管理環節進行系統完善。同時,印發《惠陽區2024年全面深入開展農村集體“三資”領域突出問題自查自糾工作方案》等,全面深入開展農村集體“三資”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在建立健全產權交易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全面實行“村(組)賬鎮代記”工作。同時,鞏固集體“三資”清理成果,建立“三資”常態化監管機制,全區行政村(社區)把村級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村級工程管理、村級物資采購、村級財務收支情況等定期通過公告欄等方式公開。同時,明確地理范圍,由集體經濟組織指認集體土地界線范圍,編制村莊矢量圖,并將資產資源的所有信息建立臺賬編號進行“身份證式”管理,形成了村級資源庫、資產庫、合同庫,解決賬務不清、暗箱操作、資產流失等問題,作為查實經濟組織合同的底圖依據,為下步清理、清查和管理使用提供基礎支撐。

        建設全區資源資產“數字云”

        淡水街道橋背村充分盤活一處閑置資產,促成企業承租該村占地約1100平方米的集體廠房,每月為村集體增加4.6萬元的租金收入;三和街道拾圍村在自查中,發現一份土地租賃年限過長的問題合同,經街道包村干部、村委干部等與承租方企業的耐心細致溝通座談,簽訂補充協議,每月增加1.1元/平方米租金,可增加村集體收益約1817.1萬元……

        自今年4月以來,惠陽區組織區直相關部門、鎮(街)骨干深入各鎮(街)先后開展10次全區性的集中業務督導、9批次深入鎮(街)業務督導累計共720多人次,對1368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約1800人采取線上培訓的方式開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業務培訓,打造了一支管理水平高、專業技能硬、法律意識強的農村集體“三資”人才隊伍。

        為深入開展清產核資,強化農村集體資源資產數字化、可視化監管,促進集體資產登記信息與交易信息的對接和校驗,惠陽建設全區資源資產“數字云”,實現集體組織、成員、表決、資產登記、交易、合同、財務、分配等全要素全周期閉環管理。開展全域土地和建筑構筑物調查,共發現或梳理閑置資源551宗(面積6.4萬畝)、閑置資產40宗(面積2.8萬平方米)。定期或不定期到9個鎮(街)開展督導檢查,并加強財務監管,共發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問題450個。

        實現農村集體項目管護一體

        聚焦跟蹤問效、督辦落實、績效考核等薄弱環節,各地充分發揮好“領頭雁”示范帶動作用,引領帶動群眾積極參與。推動635名“兩委”干部、黨員參與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組建駐村領導、村委干部和律師團隊組成的協調組,在對合同條款進行全面研究的基礎上,依法依規聯合經濟組織與合同第三方進行協商談判解決,推動農村“三資”管理由“輕”到“重”。

        同時,組建由多部門參與的專項整治指導督促工作組,定期或不定期到9個鎮(街)開展指導檢查,全面徹底清查未上交合同等問題。逐一審查各鎮村組賬務管理、資源資產處置等情況,一經發現涉嫌違紀違法問題及時報區紀委監委嚴查快辦,動真碰硬。

        通過“五環工作法”環環相扣,惠陽區實現了農村集體項目“管護一體”。據統計,4月以來,各鎮(街)新發現合同1399份,審查發現問題合同1994份,整改問題合同1305份。推動農村產權流轉在惠州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交易120宗,成交總數58宗。全區農村集體通過整改合同、到期交易和盤活資源資產等方式可增加集體收入2.1億元,其中整改問題合同增收9819萬元,盤活資源資產增收4818萬元。

        文/圖 惠州日報記者許文昌 通訊員文學群

      編輯:洪東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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