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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隆調委會專職調解員廖立華獲“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
案件調解成功率達97.5%
廖立華。
近日,司法部表彰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惠陽區鎮隆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廖立華榜上有名。廖立華自2002年起從事法律服務和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等社會治理工作,至今已有21年。他用心用情做好調解工作,時刻彰顯出基層法律工作者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情懷。
“做好調解工作最重要的是用心用情”
廖立華是一名執業律師。他于2018年8月組建了一支專職人民調解員團隊,現任惠陽區中心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鎮隆調委會專職調解員。
基層糾紛看起來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事事關乎民心。“做好調解工作,不一定非得有多專業的法律知識,最重要的是用心用情。”這是廖立華常說的一句話。
記得幾年前,廖立華調解過這樣一樁鄰里糾紛,當時,一戶人家要新建房子,鄰居一家卻不允許。村委會、村民小組、親朋好友都從中勸說,矛盾始終沒有緩解。經過打聽,廖立華得知,矛盾其實和十幾年前的積怨有關。到現場后,廖立華跟家里老人喝茶、拉家常,從回憶兩家當年關系融洽說起,聊著聊著,老人家哭了,也做出了和解的姿態。
今年6月14日,廖立華接待因道路交通事故到律師事務所咨詢的劉某、張某。劉某、張某是聾啞人,具有法律援助的受理條件,經報告,決定優先通過人民調解的方式化解糾紛。經調解,次日下午,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不僅避免了當事人舟車勞頓,還減輕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3年調解1200多宗案件
廖立華深刻體會到每個糾紛背后都牽扯到當事人切身利益和情感。這些年,他從來沒有放棄過一宗矛盾糾紛案件。在從事基層法律服務過程中,只要群眾有調解需求,或發現案件有調解的必要和空間,廖立華都會建議當事人優先選擇以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時刻彰顯出基層法律工作者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情懷。
“免不了有人‘獅子大開口’,也總有人‘得理不讓人’。”廖立華急他人所急,換位思考,用心傾聽,耐心解答,讓當事人雙方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他孜孜不倦地尋求雙方的共同點和利益平衡點,引導他們溝通、協商解決問題。
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至今,廖立華參與、主持各類糾紛案件1256宗,調解率為100%,調解成功1225宗,調解成功率高達97.5%。他說,調解工作還有助于減輕司法負擔。
受他影響,不少同事、同行大受鼓舞,紛紛申請組建“個人調解工作室”,駐扎到轄區各鎮街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共同為轄區社會和諧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文/圖 惠州日報記者李芳娟 通訊員冼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