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城區專項整治電子計價秤市場秩序,嚴打“缺斤短兩”
全區農貿市場配備公平秤
為切實辦好人民群眾關心的“關鍵小事”,規范轄區電子計價秤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2024年以來,惠城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電子計價秤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圍繞全區農貿市場、商超、水果店、餐飲酒樓等重點場所,嚴厲打擊“缺斤短兩”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序。
消費者實現自行稱重
在規范公平秤設置使用方面,惠城區市場監管局督促每個市場配備專(兼)職計量管理員,引導全區集貿市場和商超等在顯著、方便位置設置檢定合格的“公平秤”,安裝醒目公平秤指引牌,并通過懸掛橫幅、LED顯示播放宣傳標語、口頭宣傳等方式,引導消費者更加方便地實現自行稱重。目前全區53家農貿市場共設置74臺公平秤,實現公平秤設置全覆蓋,受檢率、檢定合格率為100%。
惠城區53家農貿市場共設置74臺公平秤,實現公平秤設置全覆蓋。
落實強制檢定工作。該局聯合技術機構,引導農貿市場、餐飲酒樓及時做好強檢計量器具網上報檢工作,并組織開展全區農貿市場、餐飲酒樓電子計價秤強制檢定工作。今年共完成53個農貿市場共計5827臺電子計價秤的強制檢定。此外,大力推進集貿市場“市斤秤”的淘汰輪換工作,引導和鼓勵經營者配置和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的“公斤秤”。
為加大力度打擊計量違法行為,該局重點圍繞全區農貿市場、商超、水果店、餐飲酒樓等重點場所,重點檢查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秤是否檢定,有無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計量作弊等違法行為。同時,組織開展電子計價秤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從源頭上有效阻斷“作弊秤”“問題秤”流入市場。2024年,共檢查集貿市場、商場超市、金銀首飾店等商戶623家次,檢查電子計價秤6386臺,立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電子秤案件80宗,查扣不合格電子秤235臺(件),罰款8.975萬元。
實行“紅黑榜”及“黃牌”公示制度
惠城區市場監管局召開全區農貿市場信用建設工作會、惠城區電子計價秤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議,通過“紅黑榜”以及“黃牌”公示制度,實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據悉,2024年,該局對龍豐、下角市場計量違法經營戶實施黃牌警告2家,南門市場內實施信用D級(嚴重失信)經營戶1家。此外,以懸掛橫幅、LED顯示播放等形式,開展公平秤使用和打擊“缺斤短兩”宣傳工作,并向經營戶發放簽署《經營者計量行為提醒函》《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場計量行為的提醒告誡書》逾千份。
執法人員在檢查農貿市場電子秤。
小計量關乎大民生。據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出臺的《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莩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接下來,該局將以《辦法》出臺為契機,加大宣傳解讀力度,加強對集貿市場計量工作的監督管理,督促各相關方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持續做好電子計價秤專項整治等民生計量工作,對市場計量監管工作長抓不懈。
知多點
《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一是壓實集市主辦者主體責任。要求集市主辦者建立集市計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明確集市主辦者與經營者應當簽訂入場經營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及相應的違約責任。集市主辦者應當配備用于公平復核的計量器具,并擺放在顯著便捷位置。鼓勵集市主辦者建立紅黃牌警示制度,將經營者計量違法行為予以公示;對計量失準拒不整改的經營者,可以追究違約責任直至清退出集市。集市主辦者發現經營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計量器具的,應當予以制止,不得包庇、縱容。
二是進一步規范經營者行為。集市經營者應當正確、規范使用計量器具和法定計量單位,對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應當定期送檢。經營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計量器具,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計量器具構成欺詐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一賠三”規定。
三是加大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集市主辦者未建立集市計量管理制度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進行處理;集市主辦者未按要求對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備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設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計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經營者應當使用計量器具進行測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集市主辦者發現經營者從事計量違法行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縱容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本組文字 惠州日報記者彭紅霞 通訊員張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