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謝菁菁 通訊員黃麗心)“在我們街道設立調解工作室是法院對我們基層糾紛治理的大力支持!”龍豐街道綜治中心主任黎金勝興奮地說。此前,惠城區人民法院駐龍豐街道調解工作室揭牌成立,目前,惠城區人民法院的駐街道調解工作室已覆蓋全區8個街道。法院參與街道的綜治治理,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讓群眾少跑路,讓街道少點綜治壓力,讓法院少點庭審壓力,真正實現“一室設立”一舉多得。
揭牌儀式結束后,一行人在黎金勝辦公室對日后調解工作室的工作方向進行座談。座談會上,黎金勝說起近日手頭的一個案例,而這個案例成為了龍豐街道調解工作室揭牌后調解的第一案。
案件的主人公叫阿芳(化名),兩年前,丈夫阿偉(化名)因太陽花酒店(化名)的外墻脫落導致意外死亡。原本阿芳與太陽花酒店已自行達成了一份《和解協議》,約定酒店在半年內向家屬支付一百萬元的賠償款,但后來因酒店經營不善,未能如期支付。
雙方又商定了分期,最終還剩33萬元未支付。于是,阿芳來到龍豐綜治中心尋求法律幫助。而黎金勝查詢得知,太陽花酒店正在掛網進行司法拍賣,酒店早在幾個月前就已停業,如果酒店整棟被拍賣,阿芳這筆賠償金可能徹底無法兌現。
“盡快走訴訟途徑,《和解協議》經過司法程序確認才能有強制執行力。”可是太陽花酒店的老板拒絕去法院。“把法院的調解室搬到街道,不用到法院,當事人也能做訴前調解!”此舉可以讓阿芳盡早拿到《民事調解書》,早日申請參與分配執行款。而酒店老板也不用再籌錢解決阿芳的事情,解決了一件心頭大事。
龍豐街道調解工作室剛揭牌便“開張”了。在工作人員的調解下,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一周內,阿芳和酒店老板各自收到了由法院制發的《民事調解書》,阿芳已向執行局提交參與分配執行款的申請。
此次調解的圓滿完結,是“法院+街道”訴源治理新模式的成功實踐。法院派駐街道調解工作室的成立能夠整合各方資源,更好地解決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或者疑難復雜的糾紛,高效推動群眾矛盾糾紛實質化解、源頭化解,是落實“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建設的積極舉措,是對新時代“楓橋經驗”惠城方案的創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