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城區東江漫道鄉村振興示范帶提升工程項目土地征收的預公告
惠城府征〔2023〕27號
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惠城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惠城區江北街道、汝湖鎮約272畝土地,現依法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
一、征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區江北街道望江村,汝湖鎮蝦村村、新光村、東亞村、上圍村、下圍村,面積約272畝(具體范圍和面積以實際勘測定界結果為準)。
二、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惠城區東江漫道鄉村振興示范帶提升工程項目建設。
三、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號)規定的惠城區1號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其中全市統一設定林地調節系數0.55,征收建設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征收未利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設定調節系數0.4執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標準執行。
四、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江北街道辦事處、汝湖鎮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補償登記工作。請擬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到江北街道辦事處(聯系電話:2802552),汝湖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2796789)辦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登記手續,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告知。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鎮(街道)調查結果為準。
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核實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
五、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征地范圍內,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下列事項:
。ㄒ唬⿲徟略鼋ㄔO項目用地。
。ǘ⿲徟陆、改建、擴建房屋。
。ㄈ┺k理入戶,但因結婚、出生、回國、退伍轉業、畢業生戶籍回遷、刑滿釋放等原因應當入戶的除外。
。ㄋ模┮员徽魇杖送恋厣戏课轂樽缘刂忿k理經營注冊登記、變更手續。
。ㄎ澹└淖兺恋、房屋用途。
(六)房屋、土地的轉讓、租賃和抵押。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各有關單位(個人)應積極支持土地征收工作,對煽動群眾鬧事、阻撓土地征收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處理,對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擬征收范圍(惠城區東江漫道鄉村振興示范帶提升工程項目) :
《關于惠城區東江漫道鄉村振興示范帶提升工程項目土地征收的預公告》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