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環境資源審判“法院開放日”活動有效提升執法能力
零距離庭審觀摩 面對面以案學法
為充分發揮司法審判助力生態領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作用,近日,惠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惠城法院”)舉辦環境資源審判“法院開放日”活動。活動邀請了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及下屬分局法制部門的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等25人參加。
庭審觀摩現場。
近距離感受行政訴訟中的實體爭議
開放日的第一項活動即為“庭審普法”活動,此次庭審觀摩案件為原告惠州市某服裝工藝公司譚某某訴惠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案,原告對市生態環境局認定其存在建設項目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為不服。庭審中,各方當事人圍繞案件事實及爭議焦點等進行舉證、質證,充分發表意見。
“庭審活動讓我感受到增強執法人員釋法說理意識和能力的重要性。”市生態環境局仲愷分局的法制部門負責人說,當事人對執法流程存在不理解的地方,執法人員及時說明可以化解一些不必要的誤會。
此次庭審活動,不僅讓環境資源行政執法人員對行政訴訟的審理程序有了更直觀全面的認知,同時對增強依法行政意識、提升執法能力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為發揮環境資源行政司法裁判的價值導向作用,惠城法院行政審判庭于開放日當天向市生態環境系統定向發布了《涉環境資源行政案件司法審查報告》。
白皮書顯示,自2019年以來我市涉環境資源一審行政案件收案數呈逐年遞減態勢,且環境資源訴訟案件行政機關敗訴率的持續下降和非訴行政案件準予執行率的持續上升,體現了我市生態環境系統依法行政水平和應訴能力持續提升。白皮書還深入剖析生態環境執法過程中有關事實認定、送達程序、處罰時效等容易出現的問題,并就如何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出多項建議。
強化環資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的良性互動
開放日活動結束后,惠城法院行政審判庭與惠州市生態環境系統舉辦了聯席座談會。會上雙方踴躍發言,就執法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以及行政爭議如何達到高效解紛效果展開了討論,行政審判庭法官針對執法人員的法律困惑一一進行了解答,并就生態環境執法的行政主體資格、法律適用等方面訴訟風險進行了提示。
“此次開放日活動非常有意義,行政執法需要行政審判作指導,希望法院與我們加強聯動協作,形成生態治理共治合力。”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翁煒在座談會上表示。
近年來,惠城法院為助力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提升環境資源司法水平,強化司法與行政協調聯動,積極構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惠城法院副院長鐘星亮表示,生態治理需要多方協作,每個人都是生態環境的保護者、建設者、受益者,惠城法院也將持續助力生態環境系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建設美麗惠州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文/圖 惠州日報記者鄧惠婷 通訊員陳婕 劉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