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大亞灣一男子燒落葉致70畝林木被毀

        惠州日報訊 (記者匡湘鄂)近日,大亞灣發(fā)生兩起野外違規(guī)用火案例:一男子酒后尋求刺激在澳頭龍尾山水庫附近故意點燃落葉引發(fā)野火被刑拘;一男子在自家果園點火焚燒雜草引發(fā)大火致自身受傷。兩起案件再次為我們敲響野外用火安全的警鐘:杜絕野外違規(guī)用火,筑牢森林“防護墻”!

        2024年12月28日10時許,嫌疑人張某某(男,32歲)喝了五瓶啤酒后,散步至龍尾山水庫。為尋求刺激,其在距水庫鐵門約100米處將落葉堆起并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確認落葉堆燃起后離開。往前行走約10分鐘后,其再次堆疊落葉并添加樹枝制作簡易火堆,用打火機點燃。為尋求刺激,其又找了第三個放火點,用落葉和樹枝堆疊點燃。張某某確定火堆蔓延至周圍樹干后,從附近水邊下水游泳到對岸就地睡覺。

        當日黃昏,張某某醒來發(fā)現(xiàn)對岸著火地有消防人員進行滅火作業(yè),出于懼怕心理,便上山躲避,直至12月30日迫于饑餓走出山地找尋食物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據(jù)估算,張某某3處放火共燒毀水庫邊約70畝的林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涉嫌放火罪。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無獨有偶,一男子焚燒雜草引發(fā)大火燒傷自己。2025年1月19日,有群眾報警稱霞涌園嶺崗村山上著火,火勢很大。隨后,經(jīng)多支消防救援隊伍合力救援,現(xiàn)場明火撲滅,無人員被困。

        經(jīng)調(diào)查,當天14時許,村民賀某某(男,67歲)獨自在園嶺崗村自家果園給果樹澆水時欲除去果樹周邊雜草,在接好水管后使用打火機點燃雜草。因水管連接出現(xiàn)問題無法出水,賀某某便維修水管。在此期間,現(xiàn)場火勢增大。賀某某雖努力撲救但火勢已不可控,造成果園大面積燒毀。賀某某在救火過程中燒傷左手手掌及大腿,后被其他村民送往醫(yī)院治療。

      編輯:洪東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