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曾靜妍 通訊員謝日華)日前,大亞灣區紀委監專辦聯合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開展提升職務犯罪案件查辦質量專題研討,進一步促進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健全協同順暢高效的法法銜接工作機制,確保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在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軌道上運行。此次研討結合區紀檢監察機關案件質量提升年活動要求,圍繞“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職務犯罪案件證據收集與認定”的主題,結合辦案實務中存在的難點問題、重要程序等方面展開熱烈討論。
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證據標準和要求,強化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不斷加強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溝通銜接,堅持以質效為核心、以規范為前提、以安全為底線,確保將每個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鐵案。
“在職務犯罪案件的調查工作中,應盡最大努力通過規范取證,讓法律事實無限接近于客觀事實,以做到定罪量刑精準。”區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進一步提出,“監察體制改革給監察機關、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帶來了很多挑戰,我們一定要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充分運用提前介入機制,使收集的證據符合刑事審判的標準和要求”。
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對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電子數據等證據的收集與認定,提出了有實操性的指導意見:“新時期對取證要求和證據標準等在調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都是嚴格一致的,以審判為中心的證據標準和要求應當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