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7月)》,集中通報了該縣7月份查處的52宗行政處罰案件,其中兩宗涉及到銷售商品房沒有明碼標價,分別是博羅信鴻廣場和博羅東江花園。
根據行政處罰通報信息,兩宗涉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案件分別為:博羅縣信鴻房地產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商品房沒有明碼標價(博市監處〔2021〕247號)和博羅明豐置業有限公司銷售商品房沒有明碼標價(博市監處〔2021〕248號)。被通報的商品房項目均位于博羅縣園洲鎮,分別為園洲信鴻廣場和園洲明豐東江花園,因在銷售商品房沒有明碼標價,兩家企業均被處以行政罰款和通報批評。
通報指出,博羅縣信鴻房地產有限公司和博羅明豐置業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第五條和第八條。相關法規條款指出,已取得預售許可和銷售現房的房地產經營者,要在公開房源時,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第十六條對兩家企業進行處罰。查閱法規條款,對于商品房經營者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和公示收費、不標明價格的,價格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博羅縣城羅陽。圖片來源:惠州東江圖片社 方炳徐 攝
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 邱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