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21個省份試點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記者今天(25日)從民政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按照國務院授權,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等21個省(區、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統一受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擴大試點后的21個省份將覆蓋我國總人口的78.5%,能夠基本滿足群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

        民政部介紹,全國目前每年平均辦理結(離)和補領婚姻登記證1800萬對左右。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戶分離現象較為普遍,長期外出工作、生活、學習的群眾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不僅耗費時間、精力和財力,也帶來諸多不便,群眾對婚姻登記異地辦理的需求十分強烈。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滿足群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根據國務院授權,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5省(市)部署開展了內地居民結婚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2省2市開展了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截至2023年5月24日,試點地區累計“跨省”辦理婚姻登記125247對。

        按照國務院授權,此次擴大試點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將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廣西、海南、寧夏等11個省(區、市)納入擴大試點范圍,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二是第一批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5個原有試點省份繼續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三是第一批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4個原有試點地區由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擴大為江蘇、河南、湖北、陜西4個省份全域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四是浙江在第一批試點開始前就經過國務院批準開展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全省通辦”。這次將浙江由“全省通辦”擴大為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全國范圍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條件還不成熟

        對于婚姻登記何時實現全國范圍通辦,民政部回應稱,目前《婚姻登記條例》尚未完成修訂,實現全國通辦存在一定的法規障礙,同時系統、數據、人員等基礎還需進一步夯實,待條件成熟后,將及時推動全國范圍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工作。

        溫馨提示:婚姻登記“跨省領證”記得帶登記辦理地有效居住證

        民政部今天(5月25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介紹,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的戶籍人口,辦理方式與試點前完全一致。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的非戶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要求提交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外,還需要提交一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辦理地的有效居住證,而且必須是雙方當事人親自到現場辦理。

        民政部提醒,為提高“跨省通辦”的效率,避免人員聚集,避免當事人來回奔走,試點地區基本開通了網上預約系統,建議當事人按照試點地區的要求提前在網上預約;辦理婚姻登記時,如實填寫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狀況,以免因信息不實無法辦理。

        根據第一批試點地區經驗,這次試點進一步放寬了使用居住證的范圍,允許一方或雙方戶籍是本省(區、市)的,可以在本省(區、市)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進一步簡化了婚姻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要求,也符合目前各地普遍開展“省內通辦”“市內通辦”等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區域內通辦”的實際,可以最大程度上為婚姻登記當事人提供便利。

      編輯:李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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