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廣東省技能人才發展條例》《佛山市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兩部廣東地方性法規開始施行。
《廣東省技能人才發展條例》是全國首部關于技能人才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結合廣東實際,進一步明確了技能人才誰來培養、怎么培養,提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構建以行業企業為主體、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為基礎、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技能人才培養體系。規定政府將對產教融合型企業給予金融、財政、土地等支持及稅費優惠。
此外,聚焦貫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路徑,《廣東省技能人才發展條例》明確應當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相應職稱、學歷的雙向比照認定制度。其中,獲得中級工、高級工以及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者職業技能等級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規定在落戶、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分別比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享受相關待遇。獲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者職業技能等級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規定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佛山市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明確佛山市有關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要建立管理臺賬,此外,還要如實記錄和依法申報,從立法層面完善工業固體廢物臺賬和申報管理體系,補充了上位法空白。條例還規定跨部門、跨區域合作機制,構建工業固體廢物全方位、多層次、深領域的聯合執法體系,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全鏈條監管。
南方+記者 姚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