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布消息:明確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將予以免征;將前海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至前海合作區全域。
這標志著前海合作區的稅收優惠政策逐步落地,將有利于前海進一步吸引香港同胞到前海就業,深化深港人才交流,集聚深港兩地發展動能,為前海進一步打造“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提供有效支撐。
作為“特區中的特區”,前海開發開放14年來,堅持“依托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持續攜手香港進行制度創新和規則銜接,推出一系列制度創新成果,吸引了眾多港企落地前海、眾多香港居民同胞來前海創業。截至2023年底,已累計推出惠港政策超過200條,實際利用港資336.6億美元,擁有港資企業近萬家。
2023年12月,國家發改委發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下稱《前海規劃》),明確要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對前海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并根據前海發展情況和服務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優勢需要,適時調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對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15%的部分給予補貼,對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
時隔4個月,財政部、稅務總局正式印發實施《關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個稅政策》)和《關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企稅政策》),全面落實《前海規劃》要求。
其中,《個稅政策》明確了對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和政策優惠的享受時間及收入范圍。相比于之前的境外高端緊缺人才個稅補貼政策,此政策優惠享受時間提前,在每年3—6月個稅匯算清繳環節即可享受減免。同時,明確香港居民的個人所得具體包括來源于前海合作區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企稅政策》則是針對前海總面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的現狀,將此前僅在原前海區域實施的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到前海合作區全域,不僅有利于消除前海區域內的政策差異,為新擴區域的發展注入新活力,也為企業尤其是港企擴展發展空間、增強產業增長動力,充分釋放擴區的“規模效應”和“乘數效應”,推動前海實現新一輪跨越式發展。
南方+記者 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