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關喜如意 通訊員/公新文)12月29日,筆者從廣州市公安局獲悉,2024年1月16日起,廣州將作為全省首批試點城市全面推行電子居住證、取消發放實體居住證,實現居住證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讓企業、群眾辦事更高效、更便捷。
電子居住證是公安機關按照國家電子證照管理有關規范,對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來穗人員,簽發生成的居住證電子文件。來穗人員可登錄“粵居碼”微信小程序申領和使用電子居住證。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電子居住證證件功能與實體居住證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依據。
為何要推行電子居住證?據了解,盡管首次辦證是免收證件工本費的,但在來穗人員實際用證過程中,常出現證件丟失需補換領的情況,而且經常擦寫實體居住證,容易造成卡面記載信息不清晰,導致群眾用證不便,可能增加重復辦證費用,而電子居住證的推廣應用將有效解決上述問題。且目前廣州電子居住證經過一年多的推廣應用,簽發量已達一定規模,具備全流程數字化應用條件及全面取消實體居住證的基礎。
取消實體居住證后,群眾的證件申領、簽注、注銷及項目變更等業務均可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零跑動”“掌上辦”;電子證增加下載打印功能,方便各種用證場景需要。同時增加代辦申領、簽注及代亮證功能,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群體的用證需求;同時,增加二維碼和條形碼,實現證件防偽、防盜用。
值得注意的是,群眾申領電子居住證后,此前已經領取且處于有效期內的實體居住證仍可繼續使用,直至該實體居住證有效期滿后自動失效,不再簽注實體居住證。已申領的電子居住證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無需重復申領。電子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每年簽注一次,持證人需在居住滿一年前一個月內辦理簽注(延期)業務,避免證件過期失效。
此外,為保障老人、小孩等使用手機存在困難群眾的實際需要,需要代亮證的,可由其監護人、近親屬登錄“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進入“居住證”欄目,點擊自己名字后的“切換”按鈕,選擇“添加成員”,填寫家屬相關信息資料及經過家屬人臉識別后完成添加,添加成功后點擊成員姓名,切換到相應成員的居住證首頁,點擊成員姓名后的“亮證”按鈕,即可完成“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