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蘿卜刀”玩具爆火!廣東發(fā)布禁令

      一甩“刀片”出來

      再一甩就回去了

       

      一種名為“蘿卜刀”

      彩色塑料玩具爆紅網(wǎng)絡

      許多中小學生購買玩耍

      當作“解壓玩具”

      這種玩具雖是塑料制成

      實際上卻仍具有一定的危害性

       

      日前

      廣東省教育廳發(fā)布

      《關于加強有害玩具教育管理的通知》

      其中提到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要嚴禁此類危險性有害玩具進入校園

      ↓↓

        廣東省教育廳表示,近期一款名為“蘿卜刀”的新型玩具在中小學生(幼兒)群體中走紅。該玩具是一種外形酷似胡蘿卜的彩色塑料玩具刀,由于該玩具本身具有攻擊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又會形成心理暗示,激發(fā)孩子暴力傾向,對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產生不良影響。

        為此,廣東省教育廳要求,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各地各校(園)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讓學生(幼兒)認識到“蘿卜刀”等玩具的危險性,自覺拒絕“蘿卜刀”等危險性有害玩具,做到不購買、不攜帶、不玩耍。

        加強對家長的安全提醒。要采取多種形式提醒家長認真履行監(jiān)護責任,務必選擇正規(guī)廠商出產的、適合孩子年齡階段、有益身心健康發(fā)展的兒童和學生用品,不要為孩子購買“蘿卜刀”等危險性有害玩具。在玩具使用前,要仔細閱讀包裝上的警告和提醒內容,做好孩子使用時的安全防范。

        嚴格對校園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嚴禁此類危險性有害玩具進入校園,在進行安全教育的基礎上,對仍帶入校園的此類有害玩具,要清查封存。被封存的危險性有害玩具,要通知學生(幼兒)家長到學校接受教育,在作出承諾之后可由家長領回,并督促其銷毀。

        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的治理。學校要管好校園內商店,不得售賣此類危險性有害玩具。要關注校園周邊商店,發(fā)現(xiàn)有售賣此類危險性有害玩具的,要報告屬地市場監(jiān)管等職能部門,由職能部門查處。

        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深入開展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治理,以“蘿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學危害、可燃性危害、心理暗示等危險性有害玩具產品為重點,加大校園周邊商鋪和流動攤販管理力度,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售賣危險性玩具產品和學生用品的,要嚴肅查處。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于11月10日前,將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反饋省教育廳。

        新聞多看點

      蘿卜刀“危險”在哪兒?

        別看“蘿卜刀”肉肉墩墩、胖胖乎乎的,刀頭也是軟塑料制造的,直接傷害力不強,但是,它卻是不折不扣地還原了管制刀具——彈簧刀(跳刀)——的結構:可以單手操作彈出“刀刃”,并且鎖定“刀刃”,還能發(fā)出機械結構碰撞的“啪嗒”聲。

        按照公安部《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它屬于管制刀具。

        因此,蘿卜刀的“危險”被深藏于其“原型機”彈簧刀的產品DNA里——隱蔽深、襲擊突然。可以說,捅人這項功能深嵌于“蘿卜刀”的自鎖結構里的。所以,短視頻平臺上幾乎所有有關“蘿卜刀”的演繹就是突然甩刀、捅人……

        不僅如此,商家售賣時,還會有意放大、宣揚“蘿卜刀”的這種攻擊性的隱喻,打出了“看誰不爽就刀一下”“咔咔咔,看我刀了你”等廣告語。

        用“蘿卜刀”捅人,哪怕沒有直接人身損害,也足以制種施暴心理暗示,渲染暴力,造成孩子之間的糾紛,擾亂學校秩序。

        校園禁“蘿卜刀”,也不意味著讓“安全主義”以“為你好”的名義盛行,或者要把孩子關進絕對隔絕危險的“無菌室”。恰恰相反,學校發(fā)禁令的同時,還需要向學生講清“禁刀”的理由:哪怕玩具本身的危險性不大,哪怕捅人也不一定有直接傷害,但拿“刀”濫捅人,這就是對他人的生命安全、人格尊嚴的傷害和犯冒,是不能做的。這也應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編輯: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