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加強離穗車輛和人員管理 旅客離穗須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加強離穗車輛和人員管理的通告(第14號)》。

        通告稱,為減少因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決定暫時對離穗車輛和人員采取系列管理措施,自2021年5月31日22時起實施,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其中包括,通過廣州轄區內機場、鐵路、公路客運站等站場離穗的旅客(不含外地中轉旅客),須憑“健康碼”綠碼,并持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因未能及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按時出發的旅客可申請免費退改簽。

        離穗出省的小型汽車司乘人員,須持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備查驗。為確保貨運車輛正常運行,廣州將設立若干干線貨車司機核酸檢測點,為貨車司機提供核酸檢測免費服務,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布。

        廣州市交通運輸部門對通告內容進行了具體解讀。針對申請免費退改簽需要符合的條件問題,明確將對通告發布之前已購票的乘客,在搭乘飛機、列車或公路客車時因無法及時提供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旅客,憑相關憑證(例如APP購買記錄或相關紙質小票),按照機場、鐵路、公路客運站退改簽指引,可申請辦理免費退改簽業務。

        通告中的“小型汽車司乘人員”包括哪些人員?廣州市交通運輸部門表示,小型汽車是指通俗所說的總質量不超過4.5噸、乘坐人數(包括駕駛員)不超過9人或車長6米以下的汽車,具體包括轎車、輕型載貨汽車。司乘人員是指汽車的駕駛員和同行人員。

        對于“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時間界定,明確為“飛機機票、列車或公路客車車票的出發時間72小時內,需開展過一次核酸檢測(時間為電子健康碼或相關紙質憑證的核酸‘檢測時間’)”。例如檢測時間為2021年6月1日10時,則可以購買在2021年6月1日10時之后至6月4日10時之前出行的車票。

        針對因故需必要出行,卻又沒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需要由醫療機構對出具已購機票、車票(紙質或電子票據)的需核酸檢測的人員進行備注,標記出行時間,根據出行時間的緊迫程度在檢測過程中予以酌情優先安排,保障必要出行需求。

          南方日報記者/黃舒旻 鄭慧梓 通訊員/穗交通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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