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去年處理消費投訴超39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23億元

        3月15日,記者從廣東省消委會召開的“2021年3·15信息通報會”上獲悉,2020年,廣東全省各級消委會共接待消費者來訪和咨詢10萬多人次,處理消費者投訴394258件,同比增長5.54%,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約3.23億元。

        長租公寓等成投訴熱點

        直播帶貨“翻車”、長租公寓“暴雷”、預付式疊加“消費貸”……會上發布的《2020年度廣東省消委會系統消費投訴分析報告》顯示,各類新型消費正成為2020年度投訴熱點。

        以直播帶貨為例,近年,網絡消費問題投訴一直居高不下,2020年度互聯網服務類投訴104997宗,已經連續兩年超10萬。除傳統網購,直播帶貨作為一種互動式的營銷模式,在創造驚人銷售額的同時,帶來新的消費問題。

        具體來看,消費者反映的投訴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一是部分直播商家不兌現承諾;二是推銷員夸大產品功效;三是產品質量差,出現變質、破損、開裂;四是退貨不落實,拖延退款;五是客服響應不及時,不履行售后義務等,這些問題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物體驗。

        同時,長租公寓受到關注。“近幾年,長租公寓隨著房屋租賃市場發展而炙手可熱,快速擴張。加上一般租客難以承受一次性繳納大額租金,消費貸款應運而生。”據省消委會介紹,2020年,生活及社會服務類投訴52187宗,比2019年增加17920宗,同比增長52.30%。其中由房屋租賃和租金貸疊加形成的長租公寓問題比較突出。

        在接到的投訴中,部分房主不能按時收租,以斷水斷電斷網或上門換鎖等方式要求租戶搬離;另一方面,租戶繳納了房租卻不能正常享有房屋使用權,面臨無處可住的困境;此外,還有租戶要求退租,但商家超時不退還剩余房租及押金,或者以手續費、維修費、折舊費、代收水電費等理由,克扣消費者租房押金;部分以“租金貸”交納房租的租客,“被”退租后即使無房可住仍需按月還貸。

        新型合同糾紛激增

        在傳統消費領域,合同糾紛、網游糾紛、汽車消費等投訴呈現出新趨勢、新問題。

        報告顯示,2020年,合同類投訴78366件,占總投訴量19.88%,與2019年相比增加約一倍,在一些傳統消費領域中出現了新型合同糾紛。

        多地消委會接到關于房屋裝修合同變銷售代理合同的投訴。據介紹,一些家裝企業以低價、優惠誘導消費者簽訂銷售代理合同,將裝修消費變成產品代理,將消費者變成銷售代理方,以此逃避法律約束,變相增加消費者責任和風險;事后又以各種理由要求增加費用,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此類投訴,因消費者在證據上處于不利地位,而成為維權難點。

        同時,網游糾紛熱度不減。2020年,相關投訴持續增長,全年投訴近3萬件,同比增長約80%,網絡游戲充值、退費、游戲體驗和游戲賬號等問題最為集中。

        值得關注的是,涉及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消費投訴占比近一半。省消委會秘書長楊淑娜指出,由于大部分網上消費的支付環節缺乏身份確認程序,部分家長也未妥善保管手機和支付密碼,一些未成年人借機冒充成年人身份上網,不受“限玩、限充、宵禁”約束,導致相關投訴增多。該類糾紛由于責任難確定、退費難落實,家長意見大,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2020年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買養老服務,被忽悠二十萬

        3月15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發布2020年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涉及房產消費、老年人消費、線上消費、群體性投訴等維權熱點難點。

        逾期交房不想擔責

        “不可抗力”被濫用

        房產消費依然是消費者維權的重點。2020年3月,湛江市消委會接到消費者徐女士投訴,稱其于2018年花377662元在湛江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根據合同約定,開發商應在2019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子。但時至2020年2月29日,開發商依然沒能交房。消費者根據合同規定提出賠償,開發商卻以“疫情不可抗力造成延誤,不承擔賠償責任”為由拒絕。之后,陸續有70多位相同經歷的消費者也進行了投訴。

        湛江市消委會馬上啟動調查,發現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消委會組織調解,開發商承認逾期交房事實,但堅持不承擔賠償。經反復做工作,也只同意以物業費抵扣部分違約金。包括徐女士在內的31名消費者不接受以上方案,于是消委會代理消費者向法院起訴。經過法院審理,消費者勝訴,判決地產商向徐女士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51928元。判決生效后,消委會又分別支持其他消費者訴訟,最終30多名消費者合計獲得賠償150多萬元。

        養老服務陷阱多

        入坑容易退款難

        老年消費的力量逐漸壯大,這使得許多消費陷阱也開始瞄準老年人。2020年9月,廣東省消委會接到消費者孫先生夫婦投訴,稱其受某養老院接待員誘導,在未與子女商量情況下,與養老院簽訂了為期12月的服務合同,并繳納2萬元訂金。之后發現,養老院實際情況與之前承諾完全不符。孫先生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訂金。但養老院稱只能在補齊17.8萬元尾款后辦理轉讓。無奈之下,孫先生只好先補齊尾款。而交齊尾款后,養老院卻推諉拖延,不予辦理轉讓,多次聯系溝通后,也才勉強同意退還70%費用。

        消委會工作人員首先對孫先生進行安撫,并立即與養老院聯系退款事宜。起初,養老院仍以各種理由堅持不能全額退費。但工作人員堅持不懈,擺法律講道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反復溝通協商。經一個月時間努力,養老院終于同意僅扣除6千余元違約金,其他款項全部退還消費者。同樣遭遇的還有其他幾位老人,最終消委會共為他們追回養老錢60余萬元。

        南方日報記者 王佳欣 實習生 蘆夢瑩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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