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防控,粵率先制定一批戰“疫”地方性法規

        2020年,廣東立法工作進入“高產年、快產年”,一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共制定法規、法規性決定22件,審查批準設區的市法規、決定43件。特別是圍繞疫情防控關鍵環節、重點問題,加快推進應急立法工作,在全國率先制定一批戰“疫”地方性法規,逐步構筑起完備的疫情防控法規體系,為推進“雙統籌”工作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廣東各地加快推進重點應急立法項目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廣東人大根據形勢需要及時出臺有關決定,確保防疫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推進。

        去年2月,省人大常委會作出《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賦權地方政府。去年3月,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在全國率先將“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明確寫入地方性法規。從起草開始不到一個月便公布修訂草案,不到兩個月表決通過。

        戰“疫”關鍵時期,省人大常委會先后推出3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匯編,編發7期疫情防控法律法規解讀,為社會各界找法、學法、用法提供便利,推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深入人心。

        為從根本上防治公共衛生風險隱患,廣東較早啟動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省人大常委會系統梳理出涉及公共衛生的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37部,逐一對照國家法律開展分析研判,查找短板和差距。結合實際編制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專項工作計劃。

        其中,擬在2020—2022年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有16部,擬適時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有14部,推動加快形成與國家公共衛生法律體系相配套、具有廣東特色的地方性法規制度。

        為推動防控有效適應快速變化的疫情,廣東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進重點應急立法項目。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僅用4天時間,率先出臺疫情防控有關決定,用34天完成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制定工作;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成為疫情以來全國首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方性法規。

        多項法規瞄準解決民生痛點堵點

        在民生立法領域,過去一年,廣東瞄準群眾關切的痛點堵點,制定出臺一批社會關注度高、群眾獲得感強的法規,其中不少法條體現了廣東特有的“闖”的精神、“創”的勁頭。

        在中央作出反對餐飲浪費的部署后,去年11月,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于制止餐飲浪費的決定,明確要求餐飲經營者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并禁止制作傳播宣揚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行為,倡導勤儉節約的新“食”尚,在全國走在前列。

        針對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教育懲戒問題,廣東制定出臺學校安全條例過程中,用專章明確詳細規范,在全國率先通過立法明確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并對學生家長高度關注的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與培訓、突發事件應對、“校鬧”處理等方面作出清晰規定。

        面對反對家庭暴力不斷升高的社會呼聲,省人大常委會在制定實施反家庭暴力法辦法時,創設符合廣東特色的條款內容,明確通過網絡實施侵害行為的也是家庭暴力,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受害人要求查處不得以維系家庭等理由勸阻,推動反家暴工作有效落地實施。

        為破解民族地區發展滯后難題,廣東專門就促進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進行立法,制定出臺促進民族地區發展條例,開全國之先河。該條例明確每年9月為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月,規定促進民族地區發展的財政、用地、金融、人才等一系列具體措施,為促進民族團結、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南方日報記者 汪祥波 駱驍驊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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