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7月16日電 “12港人逃犯案”中兩名被告鄭子豪及廖子文,與另外兩名男子涉及2019年一宗藏有汽油彈案,4人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香港特區區域法院16日判處4人27至3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包括鄭子豪及廖子文在內的“12港人逃犯案”中的7人,因妨礙司法公正罪,15日各被判處監禁10個月。被告鄭子豪及廖子文涉及兩案,法官16日決定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兩人兩案的總刑期同為31個月。
2020年8月,12名港人企圖偷渡去臺灣地區,后被內地有關部門查獲并依法逮捕。部分被告在內地服刑后回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