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9月8日電(記者查文曄)香港警方8日表示,特區政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當日在全港多區采取執法行動,以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中“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3名男子和1名女子,年齡介乎36至57歲。
警方表示,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香港媒體報道,被捕人士中包括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