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聲惠語】雨天行車莫致人“濕身”

        近日雷雨天氣頻發,部分道路出現積水,影響人們出行。更讓人難堪的是,有人開車經過積水路面時過于“隨意”,導致濺起的水花弄濕路人。近日,有網友在本地論壇發帖吐槽被路過車輛濺水上身的經歷,引起不少網友跟帖,紛紛吐槽各自的“濕身”經歷。

        近日,筆者發現大多數司機在雨中開車都能禮讓行人,展現良好文明素養,也有少數車輛經過積水路段時并未減速,濺起的水花讓人躲避不及。

        這種魯莽的駕駛方式不道德并且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若故意濺水,違法情節將更嚴重,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大雨天出門本就不容易,應互相謙讓,一腳油門濺人一身水,就算暫時逍遙于交通法規之外,又于心何忍?

        在大雨天,開車低速經過積水路段是一種保護自我的安全做法,也是呵護他人的文明方式。夏秋之交雨水多,廣大司機要安全出行、文明駕駛,避免積水亂濺。在通往美好生活的路上,我們若能自覺保護自己、呵護他人,哪怕風雨交加,也能感受到彼此釋放的暖意,不懼遠行。

        (捋事春秋)

      編輯:洪東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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