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惠城區紅花湖金榜隧道南側山頭發生一起山火引發廣泛關注,如今起火原因查明:該起山火因祭祖點蠟燭、燒“紙錢”等物品失火導致。5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該起火災發生后,雖經全力撲救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教訓非常深刻。在暖風勁吹的山林點燃火種,引發山火是大概率事件。值得一提的是,清明節前我市就森林防火進行廣泛宣傳、警示,但仍然有人在山上點火并引發了火災,這種“任性”,得戒!
天干物燥,在山林容易“點火成災”是常識。自律自覺預防山火發生,是責任。安全重于泰山,不能以任何理由在山林點火,哪怕是祭祖這樣的“大事”;亦不能自以為“安全”而輕易點火,哪怕是小小燭火。僥幸心理害死人,責任意識淡薄而觸犯法律,終將受到法律懲罰。這起火災再次警示我們,人人都是“防火員”,進入山林要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清醒的風險意識負起防火責任,不以僥幸心理冒險行事。
當下天氣仍然比較干燥,我市森林防火形勢依舊嚴峻。每一個人都要切實提高警惕,勿以僥幸心理觸碰防火紅線。應以文明守法之舉,堅決杜絕誘發火災的各類因素,不讓他人擔驚受怕,不給社會添亂,為安全幸福生活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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