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州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走深走實
11月22日上午,惠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惠州市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專場新聞發布會,就今年以來惠州市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工作情況和典型案例進行介紹和通報,并回答記者提問。
會上,惠州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掃黑辦主任陳裕瑾介紹了惠州市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工作情況。惠州市公安局掃黑辦副主任、刑警支隊長林舜東通報了惠州市常態化掃黑除惡典型案例。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楊舉添、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藝華分別回答了記者提問。
新聞發布會現場。
已審結存量涉黑涉惡案件財產處置到位率100%
據介紹,市委、市政府始終把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在市委政法委設立掃黑除惡常態化機構,實現常態化、機制化運行。
我市始終將打擊鋒芒對準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犯罪,立足打早打小、查深查透,絕不任其做大成勢。今年以來,惠州公安偵破了一批黑惡案件,鏟除了一批黑惡勢力,緝捕了一批涉黑惡逃犯。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全市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規范辦案,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全面清繳“黑財”“隱財”,最大程度實現追贓挽損。紀檢監察機關嚴格落實“兩個一律”“一案三查”,實現掃黑與“打傘”同向發力。全市法院實現已審結存量涉黑涉惡案件財產處置到位率100%。
同時,我市將《反有組織犯罪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納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內容,以全市7個省級法治文化公園、1個市級掃黑除惡主題公園和1334條法治宣傳長廊為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惠州在全省率先上線“反詐3.0”系統
惠州市把推進源頭治理作為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重點工作,重拳打擊行業領域違法犯罪,大力治理行業亂象,強化辦案單位與行業主管部門雙向反饋機制,推動行業領域堵漏洞、補短板、強監管,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工作中,我市深入推進教育、金融放貸、市場流通三大重點行業領域整治,全省率先上線“反詐3.0”系統。今年7月28日,惠州市公安機關對以李某超為首的網絡“裸聊”敲詐惡勢力團伙開展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繳獲手機、電腦等作案工具一批。
原來,該惡勢力團伙主要通過冒充“美女”,在網絡社交平臺中廣泛添加男性好友尋找目標。在聊天中,誘導受害人點擊特定鏈接或者下載帶有“木馬”的特定軟件,通過病毒軟件獲取受害人手機通訊錄等個人信息。
隨后,誘惑被害人進行視頻“裸聊”,在“裸聊”過程中偷錄被害人的不雅視頻,然后再以公開“裸聊”視頻給受害人手機通訊錄聯系人為由,對受害人實施敲詐勒索。該團伙還實施招嫖詐騙、交友詐騙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致使受害者遭受了巨大的財產損失。
據介紹,今年以來,我市共排查涉案賬戶3614戶,延伸排查9000余戶,協助公安機關破獲涉詐案件800余宗,抓獲涉詐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
此外,全市七個縣(區)還分別重點針對1個行業領域突出問題開展了專項整治。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傾倒建筑垃圾等問題,開展打擊非法異地傾倒固體廢棄物專項整治。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查處案件896宗、涉案車輛1221輛,收繳罰款393.72萬元。
與134個重點村“一對一”結對共建
據介紹,在實施“黨建引領百村共建”行動中,我市組織系統、政法系統黨組織與全市134個治理難、基礎弱的重點村“一對一”結對共建,實現黨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引領力、組織力穩步提升,推動一批“問題村”“信訪村”蛻變成為“文明村”“示范村”,其中獲評“全國文明村”1個、“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3個,“廣東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個、“廣東省鄉村治理示范村”10個。
在突出整軟治弱方面,今年全市排查確定9個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切實加強整頓工作。強化農村干部隊伍建設,累計完成“建檔立卡”超6.8萬人,累計擇優選聘村級儲備人選3100余人。
新聞發布會現場。
答記者問
堅持涉黑惡案件100%提前介入制度
記者:請問惠州市檢察機關在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中如何發揮作用?
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以來,惠州市檢察機關發揮檢察職能,嚴格依法辦案、依法能動履職,助力社會治理,鞏固斗爭成果,推動長效常治,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走深走實,取得實效。
堅持涉黑惡案件100%提前介入制度,確保打準打實。今年,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惠州海警局聯合印發有關工作辦法,明確涉黑惡案件屬于可以提前介入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厘清案件性質、找準取證方向、完善證據規格、筑牢事實基礎,進一步提高偵查取證的質量和效率,為集中優勢力量精準打擊涉黑惡犯罪提供強有力支持。
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防止拔高湊數或降低認定。對有組織犯罪中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干成員把握從嚴要求,對其他成員視情在從嚴中體現區別對待,以實現寬嚴相濟的良好效果。
深化拓展法律監督,積極參與重點行業治理。檢察機關辦理涉黑惡案件中運用“一案一建議”“一案多建議”方式,向職能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并跟蹤督促整改落實到位,切實將辦案效果轉化為治理效能。今年,結合涉黑惡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5件,其中2件向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制發,3件向公安機關制發。
接下來,市檢察機關將與其他政法機關、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聯系、密切協作、形成合力,高質效持續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
記者:在涉黑涉惡案件中,法院如何在審理中把握寬嚴相濟政策?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審理犯罪人數眾多的涉黑涉惡案件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首先要始終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堅持法定標準,既不對符合特征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為追求打擊效果而人為“拔高”認定標準。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為例,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四個特征,即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四個方面進行認定,并準確評價涉案犯罪組織所造成的社會危害。
其次,在量刑時要區別對待黑惡勢力組織內部的不同成員。不能將依法嚴懲簡單理解為一律從嚴,而是要充分體現區分情況、區別對待的原則。對組織中為首組織、指揮、策劃者,要依法從嚴懲處,如果其具有可以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但是從輕處罰可能導致全案量刑失衡的,可以考慮不予從輕處罰。
如組織、領導者到案后交代組織內地位、作用較次犯罪分子的犯罪,本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但考慮到其交代同案犯罪事實屬于交代自己組織的犯罪事實的義務,以此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對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則要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如市中院辦理的某涉黑案,對主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該組織的其他14名一般成員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罰,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惠州日報記者劉豪偉 通訊員詹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