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區良井鎮圍龍村村民楊世鵬的妻子患有心臟病,2歲的兒子也患有唇腭裂和先天性心臟病。當地政府相關部門了解情況后,不僅為他一家申請了低保,讓他家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同時還幫他一家申請到了醫療救助,進一步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實現對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的全面保障,去年3月1日起,市醫療保障局通過修訂《城鄉困難人員醫療救助辦法》,將醫療救助范圍擴大至7類人員,涵蓋特困供養人員、困境兒童、本市福利機構收養的政府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建檔立卡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及其他特殊困難人員,與之前的救助對象相比,醫療救助覆蓋面更廣。
記者了解到,在這7類困難人員當中,除建檔立卡對象需向當地扶貧辦申請認定外,其他6類人員均由當地民政部門認定。凡是經民政和扶貧部門認定通過的7類人員,均可納入醫療救助,享受到醫療救助待遇。
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確定為醫療救助對象,不僅享受全額資助參保待遇,同時還將享受醫療救助。也就是說,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資助,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按照資助參加居民醫保的標準給予資助(救助對象在1個年度內只能享受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其中一次財政資助)。救助對象就醫時,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扣除各種報銷后的個人承擔部分,給予適當救助,即可享受到“門診醫療救助(含特定門診)”“住院救助”“二次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實現政策內就醫費用“零負擔”。
據統計,2020年全市資助困難人員參保人數達8.33萬人,資助參保資金達2374.08萬元;全市醫療救助28.06萬人次,救助金額達8262.59萬元。
惠州日報記者駱國紅 特約通訊員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