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林峰)今年7月,我市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從4成降至3成。新政發布后引起市民廣泛關注、咨詢,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對該政策進行解讀答疑。
根據新政,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為存量房(二手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由不超過抵押物價值的60%調整至不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
政策出臺后,市民普遍關注具體操作細節,例如是否區分首套、二套?是否可以用組合貸?
對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市辦理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區分首套、二套。購買新建商品住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抵押物價值的20%(2成起),購買二手商品住宅首付款比例按照不低于抵押物價值的30%(3成起)。具體到首付金額上,需購房者結合自身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來判斷。該負責人表示,上述政策同樣適用于本市商轉公貸款。
“減輕購房者經濟壓力、刺激房地產市場需求。”該負責人表示,政策調整是為了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變化新形勢,更好滿足職工的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購房者置業門檻,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切實提升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住房消費能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目前惠州住房公積金貸款二套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3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職工家庭,二套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36萬元,夫妻雙方合計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在抵押物價值方面,根據規定,二手房房屋總價需從本次交易中房屋評估價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價值評估報告)、房地產買賣合同確定的交易價格、增值稅發票顯示的房屋價格三者中取低者進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