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惠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嚴(yán)麗芳、黃宇樂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林崢云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免去嚴(yán)麗芳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鐘惠松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