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巡禮③│回應人民群眾關切 共解養犬管理難題

      原標題:

      回應人民群眾關切 共解養犬管理難題
      《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為我市首個由人民群眾“點題”并正式列入立法計劃法規項目

        群眾有所呼,立法有所應。《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市首個由人民群眾“點題”并正式列入立法計劃的法規項目,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在立法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立法工作專班等機制制度作用,為解決群眾高度關注的養犬管理問題提供法治路徑和保障。同時,把立法過程轉化為普法過程,力爭從制度上解決困擾養犬管理的一系列難題。

        群眾點題

        市民首次聯名提出立法建議

        2018年,市人大常委會公開征集年度立法建議項目,惠城區長湖苑小區曾多次發生犬只傷人事件,210余名居民聯名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有關養犬管理立法的建議書,這是市民首次聯名提出立法建議。

        “收到立法建議書后,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專門組織相關部門、立法研究中心及立法專家對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及社會影響進行論證。”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江濤介紹,研究認為,長期以來,由于缺乏全面有效的制度規范,我市養犬管理存在部門職責不清晰、不文明養犬行為頻發、執法力度不夠強等問題。市12345熱線受理的養犬相關訴求年均增長超過40%,養犬管理水平與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距離。

        養犬管理涉及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社會治理等多方面,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開展養犬管理立法是群眾所盼、政府所愿、社會所需。2019年,市人大常委會將養犬管理立法項目納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并成立了由人大常委會相關工委、政府相關部門和立法研究中心共同組成的立法工作專班,推動養犬管理立法。2022年,為了應對城市化推進和農村環境整治要求,立法工作專班經研究,決定將《條例》的規范范圍從城市區域擴展到全市。

        “市人大常委會加大提前介入力度,深度參與法規起草階段工作,對法規的基本框架和合法性問題提出意見,把握立法方向。”江濤介紹,通過開展養犬管理立法,可以厘清各級政府和部門責任、規范養犬行為、強化執法手段,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文明和諧。

        共同解題

        群眾需求與立法供給雙向奔赴

        市人大常委會認真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2022年12月,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基層立法聯系點戶外活動場所——惠州地方立法公園舉行“養犬管理立法意見大家談”活動;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惠城區江南街道結合代表接訪、網絡征集、主動調研等形式,廣泛聽取社區居民、物業服務人、一線執法人員立法意見,全面反映中心老城區對于養犬管理立法需求;博羅縣湖鎮鎮將征求意見座談會開到田間地頭,聽取鎮村干部、村民對于“野犬”管理、犬只傷人處置等農村常見問題的意見……

        “立法期間,基層立法聯系點共提出了100余項立法意見,其中犬只傷人送醫義務、公共經營場所犬只圈養、禁止虐待遺棄犬只等意見被寫入法規。”江濤介紹,基層立法聯系點結合自身優勢,在養犬管理立法中精準發力,將“法言法語”轉化為“群眾語言”征求意見,又將“群眾語言”轉化為“法言法語”反饋給立法機關,通過“兩個轉化”切實發揮“立法直通車”作用,為社會各界尤其是基層群眾參與養犬管理立法提供有效便捷途徑。

        據統計,市人大常委會在立法過程中先后召開部門協調會、專家論證會30余場,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2次,到基層立法聯系點聽取意見5次,專門向市政府及民主黨派征求意見,共收到省、市專家署名論證報告30余份,各方意見建議將近700條,確保立法質量。

        江濤介紹,《條例》不僅從橫向上明確了相關政府部門職責,確保養犬管理責任落實到位,還從縱向上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責任。同時,考慮到養犬管理工作的復雜性,《條例》參考其他地市規定,要求市、縣(區)人民政府建立養犬管理協調機制,統籌解決問題。

        立法答題

        規范養犬管理彰顯城市文明新風尚

        “《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體現了以人為本、權責相適、適應發展的立法理念,反映了城市文明發展水平。”江濤介紹,養犬管理立法要求政府建設養犬管理服務系統、加強工作指引、科學設置登記點,提高養犬管理的便利化、數字化水平;要求建立犬只收容制度,完善對遺失犬、流浪犬和無主犬的救治、領養及處置規定,明確禁止虐待、遺棄犬只;創新鼓勵開放式公園等公共場所設置犬只活動區域,提供犬只寄存服務滿足需求等。

        《條例》明確我市采取養犬管理分區制度,對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在養犬種類、登記要求、行為規范等方面的要求進行明確區分,并對免疫、登記的具體環節予以細化。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條例》明晰了部門職責,并引導多方參與,許多市民對此充滿期待,非常關注《條例》的執行情況,希望城市養犬管理有法可依之后,還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截至2024年12月初已完成養犬登記及發放犬牌4000余宗,養犬管理推進工作初顯成效。”市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楊炎林介紹,各縣(區)和市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了“六進”普法活動,群眾依法文明養犬的意識有了很大的提升,呼吁全市廣大養犬人士積極踐行文明養犬“四要點”:養犬要登記、定期打疫苗、出門牽犬繩、當好鏟屎官,共同打造文明和諧美麗的城市。

        值得一提的是,為配合《條例》的施行和呼應愛犬人士的需求,市政園林事務管理部門已經在犬只活動集中的濱江公園設置了專門的寵物活動場所,為養犬管理增添了暖意和誠意,并成為宣傳《條例》的一個陣地。

        江濤表示,《條例》的立法工作是市人大常委會努力踐行科學立法理念、打造全過程人民民主立法典型的生動實踐,為我市進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標準、優化立法工作質量提供了寶貴經驗借鑒。

        惠州日報記者劉建威 通訊員張藝子 陳慧芬

      編輯:洪東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