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鼓勵首創性、集成式探索。”建設自貿試驗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措。《決定》作出新的部署,體現了黨中央對自貿試驗區建設一以貫之的引領和推動。
自貿試驗區建設以來,已在全國部署設立22個自貿試驗區,形成了覆蓋東西南北中的改革開放創新格局。推出了外資準入負面清單、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證照分離”改革等一大批基礎性、開創性改革開放舉措,在國家層面復制推廣349項、地方自主推廣3200余項制度創新成果,有效發揮了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關鍵詞是“提升”,抓手是規則對接,重點是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目的是牽引國內相關領域改革,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深入貫徹落實《決定》部署,加快推進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鼓勵首創性、集成式探索,主要有以下重點。
第一,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為高水平開放探索新路徑。國務院于2023年先后印發了首批有條件的自貿區自貿港試點對接文件和上海自貿試驗區全面對接總體方案,系統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中的規則條款,并開展先行先試。
要把“提升”的著力點放在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制度型開放上,更好發揮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率先建立同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積極探索更高水平自主開放,統籌發展和安全,努力在打造開放型的功能平臺、產業生態、營商環境等方面取得更大進展。發揮好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試點作用,在實施好現有試點措施基礎上,及時開展總結評估,將具備條件的措施盡快推廣至其他自貿試驗區。加強規則前瞻性研究,繼續主動開展新的試點試驗,重點在實現貨物貿易更高水平自由便利、引領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深化重點領域改革開放、探索構建跨境數據管理新模式、對接“邊境后”規則等方面積極試點,為我國參與國際競爭贏得主動。同時,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在外商投資準入和跨境服務貿易領域加大開放壓力測試力度,合理縮減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實施好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不斷擴大服務領域自主開放。
第二,持續推進制度創新,為全面深化改革積累新經驗。自貿試驗區在制度創新方面發揮了“頭雁”效應,先后出臺一批含金量較高的政策文件,累計部署3400多項改革試點任務,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自貿試驗區政策制度框架體系,在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府管理改革、金融開放創新等領域推出一大批標志性、引領性制度創新成果。
要通過制定出臺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的政策文件,明確自貿試驗區建設的目標定位,圍繞貿易、投資、數據、金融、人才、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等重點領域,開展新一輪系統性、集成化改革賦權。集中推出一批引領性、集成性改革舉措,推動解決科技創新、數據流動、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等重點領域的痛點難點問題。加大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的改革探索,深入推進制度型開放,加強改革整體謀劃和系統集成,為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積累經驗。
第三,推動全產業鏈創新發展,為高質量發展培育新動能。自貿試驗區堅持以深化改革開放驅動產業創新發展,建成了一批世界領先的產業集群。各自貿試驗區明確產業發展方向,推動產業集成創新,助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要支持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圍繞生物醫藥、海洋經濟、大宗商品貿易等重點領域,開展全鏈條集成創新,更好服務國家戰略。跟蹤研究自貿試驗區新興產業,推動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發揮好輻射帶動作用,在支撐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和引領區域經濟發展等方面作出更大貢獻。在推動產業發展上加強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豐富自貿政策應用場景,促進特色產業開放發展和協同布局,在更大范圍內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壯大現代產業發展新動能。